智慧邵陽縣10月1日訊
邵陽縣人民政府禁火令
邵政通字〔2020〕27號
為預防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保障我縣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發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期限: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二、禁火區域:全縣境內所有林地和距林地邊緣100米范圍內區域。
三、禁火要求
(一)嚴禁在禁火區域內燒秸稈、燒根茬、燒雜草、燒田埂、燒土礦、燒垃圾等野外用火行為。
(二)嚴禁在林區內吸煙、野炊、上墳燒紙、燃香點燭、燃放鞭炮煙花、放“孔明燈”、燒火取暖、燒火驅蜂驅獸、燒木炭和從事狩獵活動。
(三)嚴禁未經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批準在禁火區域內進行煉山造林等生產性用火。
(四)嚴禁未經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批準在禁火區域從事實彈演習、石料爆破等活動。
(五)各鄉鎮場要組織轄區內的行政村(居委會)在主要入山路口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設立防火檢查站,并派專人上崗值守。對重點林區、重點地段實行專人負責,全天候盯死看牢,杜絕一切火種入山。
(六)兒童、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員的監護人要加強監督管束,禁止其攜帶火種進入林區。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由監護人承擔。
四、凡違反本禁火令的,由有關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森林防火條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法查處。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森林防火舉報電話:0739—6832500。
五、本通告有效期五年,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邵陽縣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2023年10月1日翻印
來源:邵陽縣融媒體中心
編輯:王文潔